10.3969/j.issn.1007-9017.2007.05.006
论劳动刑法的建构及其法理
制度转型时期日益复杂的生活态势,必然不断导致刑法规制范围的调整.97刑法"大一统"的思想并未从根源上揭示劳动犯罪与社会危害性之间的本质关系,故无法解决诸多现实问题.劳动犯罪的特殊性内含着"刑法倾斜保护"的规律,该规律的客观存在使得劳动刑法的建构成为必要.对该规律的认识和自觉运用,必将引起对刑法结构的重新调整--以"相对强制性规范"调和劳动犯罪与经济组织侵犯劳动法益的犯罪之间的矛盾.
劳动刑法、劳动法益、相对强制性规范、实质法治
D9(法律)
2007-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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