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6.03.002
罪刑法定的司法运作--以法律方法为视角
一般公正与个案公正的协调是罪刑法定司法运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罪刑法吨"法"不能自发地协调一般公正与个案公正的关系,法官需依据符合法治要求、以实现正义为追求的各种法律方法来对案件进行裁量;以法有明文规定得为定罪判刑为基本要求的罪刑法定原则蕴涵了特有的法律方法意义,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价值衡量等法律方法在刑事法领域表现出独有的特征,而漏洞补充为私法适用的方法在罪刑法定的司法运作中应被排除.
罪刑法定、司法公正、法律方法
D9(法律)
200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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