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5.04.018
日本刑事裁判中的裁判员制度
创设有国民参与的司法制度一直是日本司法改革的努力方向.2001年6月,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在意见书中提出建立裁判员制度的构想,2004年5月该制度正式确立.日本的裁判员制度从性质上讲属于参审制,即由法官和裁判员共同组成裁判体,对案件进行审理,在评议案件方面,裁判员与法官具有同等权限.裁判员制度有利于增强国民对司法的理解,牢固确立司法的国民基础.
裁判员、刑事裁判、参审制、案件评议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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