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5.03.005
论刑法分则的价值构造
@@ "构造"一词指称的是"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①因此理所当然,"刑法分则的构造"指称的便是刑法分则各章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刑法分则的构造必定是某种立法价值的展现和宣明,它体现着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及对公众的价值导引.
刑法分则、价值构造、相互关系、组织、立法价值、价值取向、价值导引、立法者、组成、公众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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