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9017.2004.02.002

社会危害性再审视

引用
@@ 在我国刑法学理论中,社会危害性是一个最基本的范畴.犯罪概念、犯罪构成乃至整个犯罪论体系都是由此构建,可以说,社会危害性理论是整个刑法学的基石.然而,恰恰是这一基础性概念,目前却受到来自一些刑法学者的严峻挑战,对其质疑主要集中在: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吗?它能提供界定犯罪的明确标准吗?它与罪刑法定原则能相容吗?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刑法学者做出回答,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刑法学科学理论的建构,而且关系到刑事法治的发展.在此,笔者不揣学力之浅薄,也试图对这些问题作一探讨,其中可能存在一些谬见,且供方家批判.

危害性、刑法学者、犯罪的本质特征、学科学理论、刑法学理论、犯罪论体系、刑事法治、明确标准、犯罪概念、犯罪构成、法定原则、学力、批判、建构、基础、构建、范畴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21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2004,(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