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3.06.005
论事后防止实际损害结果发生情节在量刑中的定位
事后防止实际损害结果发生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量刑情节,但由于现行刑法只将其作为酌定情节对待,实际执行中随意性很大,既影响了执法的平衡,也不利于鼓励犯罪行为人中途自动退出犯罪.因此,作者建议将事后防止实际损害结果发生的行为由酌定量刑情节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
犯罪既遂、事后行为、酌定情节、法定情节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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