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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9017.2002.05.013

非法经营罪的法律适用

引用
@@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案例1:白某于2001年2月间,在北京市A区某商品批发市场内,非法经营非法电子出版物2179张,其中含有淫秽内容的游戏软件29张.后将白某抓获,并将非法电子出版物全部收缴. A区法院认为,白某非法经营电子出版物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电子出版物管理的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决如下:白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白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白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非法经营罪、电子出版物管理、商品批发市场、情节特别严重、有期徒刑、游戏软件、依法判决、物的行为、维持原判、市场秩序、上诉、法院、案例、人民币、北京市、收缴、审理、判处、国家、构成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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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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