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2.03.002
牵连犯中牵连关系的新界定
牵连关系是牵连犯认定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也是牵连犯的本质属性之所在.本文在对牵连关系诸种学说进行评析的基础上,主张牵连关系的成立以主客观结合说为妥,而牵连关系的主观因素是数行为犯罪目的的同一性,其客观因素则以刑法上的"实行行为"为标准予以认定,即只有当一个犯罪行为在刑法上被包含于另一个犯罪的实行行为之中时,方足以认定具备牵连关系之客观要素.
牵连犯、牵连关系、犯罪目的、实行行为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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