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2.01.001
论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 我国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也作了相同的规定.作为一项宪法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司法机关独立性问题上,人们往往关注审判的独立而忽略检察的独立性,或者将其与审判独立混为一谈,而未注意到检察权独立的特殊性问题.可以说,国内对检察机关的独立性一直缺乏专门的学理性研究,对检察权独立的特殊形式及其限度缺乏认识,本文拟就此作一分析.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权、独立性、刑事诉讼法、行政机关、宪法原则、特殊形式、司法机关、审判独立、社会团体、理性研究、检察机关、法律规定、宪法第、国内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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