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01.04.001
我国刑事司法功能之检讨及其重构--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视角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下称被指控者)作为刑事司法的最直接的对象,其与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程度,是刑事法治不可或缺的方面,对刑事司法功能和价值的实现有最直接的影响.如何以被指控者对指控、改造和教育的认同为重要基点来检讨并重塑刑事司法体系,①是我们追求刑事司法的内在价值和工具功能所必须认真考虑的.本文谨从被指控者这一特定的视角和视点,对我国刑事司法的功能进行检讨,并提出矫正相关缺陷的浅见.
司法功能、检讨、重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司法体系、价值的实现、刑事法治、内在价值、良性互动、工具功能、法的功能、视角、缺陷、教育、矫正、改造、对象
D9(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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