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6729.2007.11.016
法官工作倦怠情况及其相关因素
目的:探讨法官工作倦怠状况及其与工作应激、应对方式的关系.方法:采用中式工作倦怠量表、工作应激量表和简易应对方式量表对247名法官施测,并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考察工作倦怠与工作应激、应对方式的关系.结果:不同年龄法官工作倦怠量表各分量表评分差异有显著性(F=1.89、2.49、3.83,P<0.05).情绪耗竭分量表:20-30岁得分最低(17.6±6.8),31-40岁得分最高(20.5±7.1),41-50岁及50岁以上者评分分别为19.9±5.5、19.6±7.2.人格解体分量表:50岁以上法官评分均高于50岁以下的三组法官(16.0±6.4/12.7±5.6/12.1±5.3/12.0±6.3,P<0.05).成就感降低分量表:20-30岁和31-40岁法官评分均高于41岁以上的二组法官(15.9±5.5、15.8±5.4/13.7±5.8、12.2±4.5,P<0.05).回归分析显示:以情绪耗竭为因变量时,奖赏不足、工作负荷和消极应对进入回归方程(Beta=0.289、0.180、0.173);以人格解体为因变量时,共同体瓦解和价值观冲突进入回归方程(Beta=0.170、0.309);以成就感降低为因变量时,共同体瓦解和缺乏控制进入回归方程(Beta=0.229、0.232).结论:不同年龄的法官其工作倦怠程度不同;工作应激和应对方式均对工作倦怠产生影响,但作用的方式和大小不同,应对方式是工作应激与工作倦怠的中介因素.
工作倦怠、法官、工作应激、应对方式、横断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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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95.6
200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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