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1000-6729.2001.03.025
近40年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婚姻状况的调查
@@在1964~1999年天津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的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中随机抽取,用CCMD-2-R再诊断符合标准者入组。以研究时婚姻情况为准。按年代划分为4 个组,每组抽满400份为止,共1600例,其中男1032例,女568例;平均年龄31.7±12.1岁;文化:文盲占9.0%,小学占28.6%,初中占43.8%,高中占10.3%,大专以上占8.3%;诊断分型:单纯型2.3%,青春型13.3%,紧张型0.8%,偏执型63.8%,未它型12.4%,其它型7.4%。
结果四十年来已婚率由45.0%降至31.5%,而未婚率由60年代的45.3%增高至80年代的55.8%和90年代的54.8%,离婚率除70年代(4.8%)较60年代(6.8%)降低外,总体呈上升趋势,至90年代已升至11.8%。男性已婚率低于未婚率,女性已婚率高于未婚率;男性已婚率低于女性已婚率,男性未婚率高于女性未婚率。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已婚率在各年代组均为最高,而青春型精神症患者的未婚率在各年代组为最高。因精神障碍所致离婚、丧偶的比例分别为45.9%、22.7%。
讨论精神分裂症病因至今未明,病程迁延、进展缓慢、复发率较高、长期预后较差,再加上其平均初发年龄提前[1],人们择偶观等思想观念的变化,这是导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已婚率递降和未婚离婚率趋升的原因。造成男女患者婚姻方面差异的可能原与男性精神分裂症的初发年龄较女性早[1];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和社会功能缺陷男性高于女性[2,3],男性患者长期住院的比例显著高于女性[4]有关。故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控制精神症状,最大限度地促进其社会功能的恢复,对于从一定程度上降低离婚率是非常有帮助的。
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婚姻状况、已婚、未婚、女性、男性患者、精神分裂症的阴性症状、离婚率、青春型、偏执型、平均年龄、精神症状、诊断符合、诊断分型、随机抽取、思想观念、年代划分、精神障碍、功能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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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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