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60/j.issn.2095-7939.2023.01.006
非法狩猎罪的情法冲突之解 ——司法考察与防御性紧急避险的适用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逐渐好转,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上升,野生动物致害农田事件也日益多发.面对野生动物毁坏庄稼,受损农民擅自捕杀致害动物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但放任不管可能导致农田颗粒无收,非法狩猎罪的情法冲突日益尖锐.为了调和冲突,司法实践大量酌定适用不起诉与非监禁刑,新发布的司法解释(法释〔2022〕12号)希望通过综合裁量加大酌定不起诉、免刑与但书出罪比例.但上述处理方式各有弊端,只能缓解而不能消除非法狩猎罪的情法冲突.为此,应当更新我国紧急权体系,引入防御性紧急避险制度,通过常态化出罪机制使部分案件被排除在犯罪圈之外,兼顾保护动物之法与爱惜庄稼之情,消弭非法狩猎罪的情法冲突.
非法狩猎罪、动物致害、情法冲突、防御性紧急避险
D914(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
2023-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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