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60/j.issn.2095-7939.2021.01.007
论责令退赔措施的适用
责令退赔在因法律或事实原因不能追缴原标的物或者对价物,以及原标的物贬值时适用,旨在命令行为人缴纳本应追缴之物的价额或者差额,具有补充性与等值性的特点.在涉案财物处置措施中,应优先适用追缴,作为追缴的替代措施,责令退赔补充适用.违法所得的财物、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都可以成为责令退赔的标的物.责令退赔数额的计算需要围绕不能直接予以追缴的标的物的数额来确定,应当采用总额原则,计算显有困难时可适用有依据的估算,并以人道主义进行调试.
涉案财物处置措施、责令退赔、补充性、等值性
DF613(刑法)
2021-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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