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60/j.issn.2095-7939.2020.03.006
从示明到释明:讯问告知的演进与重塑
在讯问过程中,讯问告知的方式和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形塑着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强调讯问告知义务,具备实践必要性和法治意义.但当前讯问告知仍面临着方式格式化、限度任意性和保障缺损化等困境.基于此,讯问告知应由"示明"逐渐转向"释明".其理论基础在于正当程序理念下权力制约路径的拓展、职权主义模式下侦查机关法律义务的强化;其主要构造形态包括讯问告知的要件、层次、强度和效果.释明性讯问告知的塑造,需要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差异化与标准化信息规范、结构形式上"释与驳"的限度创设、程序保障设置,最终完善我国讯问告知体系,进一步规范讯问程序,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
讯问告知、释明告知、告知瑕疵、双重价值、程序保障
D035.3(国家理论)
公安部重点项目;西南政法大学资助项目;西南政法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资助项目
2020-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