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先行赔偿”的误读与正解

引用
@@ 现阶段诸多旅游纠纷的处理案例中,旅游质检部门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多是强制性要求组团社向旅游者先行赔偿,安抚游客之后,再寻求内部解决的途径.但这样的先行赔偿,已失去了其本来意义,组团社是被动的,或者说是迫于旅游质检部门的压力所致,从内心来讲并不服气:”原罪”在地接社或商店、景点、宾馆等第三方,为什么非要组团社先行赔付?实际上,这是对”先行赔偿”的一种误读.他们之所以”被动”,之所以”不服气”,最直接的原因在于,组团社与地接社缺乏信任,相关部门监管乏力,由团款纠纷演变的经济诈骗案时有发生.

组团、质检部门、旅游者、赔偿、解决的途径、先行赔付、纠纷、经济诈骗、强制性、证据、游客、演变、压力、信任、商店、景点、监管、处理、宾馆、案例

TU9;F5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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