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四"新思潮中的"赵五贞自杀事件"
有三例自杀事件在"五四"时期迅即进入了公众视野:梁济、林德扬、赵五贞的自杀.如果说梁济之死属于社会名流的自杀,林德扬之死属于有为青年的自杀,那么,赵五贞之死则常被人与北京女高师学生李超之死放在一起,作为女性争自由、婚姻自主而自杀的典型案例.本文将讨论重点放在赵五贞自杀事件上,看在这一起涉及女性婚姻问题的公共事件中,"舆论"中"自刎"的"新娘"如何变成了"研究"中"自杀"的"赵女士",从而考察"赵女士自杀"这个意义符号经历了怎样的建构过程.
自杀、赵五贞、言说、意义建构
9
I206.6;K203;G4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绵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
2021-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7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