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2012《刑事诉讼法》下的监视居住制度
纵观古今中外,监视居住实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有制度。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11?5”会议通过刑诉法修正案,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刑诉法对我国监视居住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造,并对监视居住制度之前存在一些方面作出了回应。但是该制度仍然在定位方面,以及适用公正方面、具体实践执行中存在很多隐患,这值得让去我们深思,以期更加完善。
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修改制度
D925.2;D616;A849
2014-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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