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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企“超国民待遇”后我国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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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为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国家政府部门在税收与土地等方面提供了一些外资优惠,其中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为代表。这两个税费自1985年和1986年相继设立以来,一直仅对中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在2010年,我国颁布和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是一个标志性的文件,该文件指出自2010年12月1日,我国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个人等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税,标志着改革开放以来在华外资企业一直享有的税收“超国民待遇”宣告结束。

取消、超国民待遇、经济发展

F299.27;F812.42;G641

2013-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4-17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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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资(下半月)

1004-8146

11-3073/F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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