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8146.2012.07.165

表见代理中虚假权利凭证的表现样态

引用
本人可归责性是表见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之一,其特点是以过失为中心上下移动.虚假权利凭证,是本人可归责性的重要表现形态之一.本文从虚假权利凭证的表现情形进行了初步探讨

表见代理、虚假权利凭证、表现形态

D923;J905;C912

2012-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2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