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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146-B.2012.04.111

被保险人作为如实告知义务主体问题研究

引用
我国《保险法》第16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为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本身并无争议,《海商法》第2 22条规定被保险人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实质是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混同,我国司法实践中均未将被保险人作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

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义务、主体、投保人

D920.4;D621.5;F271

2012-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62-16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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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资(下半月)

1004-8146

11-3073/F

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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