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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146-B.2010.01.102

浅析国民经济与民法之间的相辅性

引用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不断满足着劳动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从实质上来说,国民经济是一种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离不开商品交换和商品交易行为.民法作为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认为,国民经济与民法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民法推动了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民法规范了市场经济中独立利益主体的行为准则,起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国民经济的协调、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会带来民法的繁荣,使民法不断走向优化与完善.在未来的经济社会中,国民经济与民法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必然会更加明显.

国民经济、民法、相辅相成、协调、完善

G25O;D923;F120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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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146

11-3073/F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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