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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146-B.2009.07.053

对内部固定资产交易抵消处理的探讨

引用
对于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在母公司编制集团合并报表时,应对其影响进行抵消,但我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其具体的抵消处理并未做出规定.从相关教科书和文献、以及实务中的规定做法来看,其影响并未完全抵消,也就是说,固定资产(或存货)的相关项目并未还原,这主要是由于这种内部交易按税法规定所交税款的存在造成的.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该怎样作抵消分录,才能消除这种税款对集团固定资产价值的影响呢?本文试图从另一角度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内部固定资产交易、抵消、还原

F231.5;F812.42;G634.51

2009-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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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146

11-3073/F

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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