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146-B.2009.06.102
两税合一后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措施改进分析
2008年1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并对实施条例及相关的税收政篆进行了调整,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体系.这必将对外资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在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探讨外资企业如何优化税收筹划措施.
新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一、税收筹划
F812.42;F2;D922.222
2009-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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