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146-B.2008.03.073
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经历了系列变革,虽然初步形成了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但法律制度对农村金融的抑制现象并没有改变.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制度存在产权结构和组织形式过于单一,监管制度失衡,法律供给滞后等问题,为加强金融的支农功能,必须放宽农村金融组织准入条件,确立民间金融组织的合法地位,完备各种农村金融组织法律,改进对农村金融组织的管制方式.
农村金融、金融组织、法律制度、金融风险
D9(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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