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91.2020.06.010
《民法典》时代的物业管理之变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事法律大汇编,到底对物业服务行业法律实务带来什么影响呢?在此,笔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做如下解读.
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系统,业主权利意识增强
原先由《物权法》规定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被纳入《民法典》,并新增了部分内容.
《民法典》颁布前,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在《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至第八十三条,共计十三条.《民法典》颁布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被规定在《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分编“所有权”中的第六章中,从第二百七十一条至第二百八十七条,共计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业主侵权行为的处理等.
2020-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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