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91.2016.10.013
“营改增”对医院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
根据《国税函2016年36号文》的相关规定,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企业管理服务,此税目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而规模以上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两者之间的区别就是前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而后者可以.和“营改增”之前相比,很难一言以蔽之,税负到底是减轻还是增加,或者说对企业的基本面带来何种影响.下面本文从纳税主体税务处理的角度来探讨下列问题.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税务处理、适用税率、企业、纳税主体、辅助服务、征收率、增值税、进项税、税目、税负、商务、国税
F8 ;F81
2017-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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