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91.2015.03.001
仅仅“放开”是不够的
形势比人强。2014年11月8日,我的APEC假期被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话、短信和公函的轮番轰炸彻底打乱了,主题只有一个: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马上就“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表态并提出意见。此后,通过一系列紧锣密鼓的特急件方式,迅速走完了汇报、征询、讨论、起草、修改、完善和会签等程序,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收费价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尽快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遥想自2012年以来,我们响应行业不绝于耳的“放开价格”的呼声,以拜会、陈情、恳谈,在京调研、邀请外调,提供案例样本,草拟框架文件等方式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进行的一系列沟通和协调,可以用步履维艰来形容。从山重水复到峰回路转,价格政策在不到40天时间里就取得阶段性的突破,实乃大势所趋,让人不禁有一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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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TP3
2015-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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