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0991.2013.01.023

屋顶花园之权属及使用问题

引用
案情回溯当下,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常常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将屋顶花园出售给特定业主,但是双方往往因为屋顶花园的权属问题产生争议. 上海市某业主购买了某小区顶楼住宅一套,房屋预售合同中写明:屋顶花园归顶楼业主使用,相关面积不在产权证中体现,楼下业主对此无使用权.2012年2月8日,该业主因屋顶渗水问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屋顶进行免费维修,但业主委员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小区内屋顶楼台应认定为专有部分,不属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因此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屋顶花园、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物业服务企业、维修资金、购房者、房屋预售合同、顶楼、专有部分、小区、相关面积、维修费用、使用范围、渗水问题、若干问题、签订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权、上海市

TV2;TP3

2013-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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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

1671-0991

11-4669/TU

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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