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91.2013.01.005
电子投票业主共同意愿表达困局的破题之策——深圳推行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的探索
经过31年的改革发展,深圳物业管理在取得辉煌成绩的同时,也沉淀了一些越来越难以解决的困局,业主共同意愿表达机制存在缺陷即是其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本文所谓"业主共同意愿表达机制"仅指狭义的业主表达共同意愿的方法,即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方式,换句话说,就是如何投票选举业委会委员和表决公共事务,不涉及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法律地位和利益表达问题.因此,本文所说业主共同意愿表达机制存在缺陷实际上就是业主大会的"投票难"问题.
电子投票、业主大会、深圳、表达机制、业委会、物业管理、缺陷、利益表达、公共事务、改革发展、法律地位、选举、委员、会议、方法、成绩、沉淀
TP3;TN9
2013-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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