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0991.2012.11.031

业委会维权“三四四”

引用
业主的维权问题,是关系物业服务企业与广大业主建立和谐关系,维护社区稳定的关键,是业主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之一.笔者认为,如何维权,怎样维权,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努力做好三个维权 有理有据依法维权 业主大会指导规则第四条指出: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明确了业主委员会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规则》第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清除危险、排除障碍、赔偿损失.明确了业主违约以后,业委会有权进行协调处理,直至赔偿损失.

业委会、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权、物业管理、赔偿损失、物业服务企业、重要职责、指导规则、有理有据、业主大会、协调处理、停止侵害、履行职责、活动范围、和谐关系、合法权益、管理规约、共同利益、法律法规、障碍

F29;C91

2013-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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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业管理

1671-0991

11-4669/TU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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