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534号建议的答复
林欣欣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物业管理在既有的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作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提倡物业服务企业在既有建筑的管理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这些规范性文件,鼓励或者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加强运行管理,制定管理规程,提高用能系统和设备的利用效率,
十一届全国人大、答复、物业管理单位、节能减排、物业服务企业、节能管理工作、大型公共建筑、既有建筑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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