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91.2009.08.014
南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安全使用
@@ 2D08年2月1日,施行了近十年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在交存标准、交存时间、资金管理模式等方面都作出了新规定,对今后的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南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划转、管理办法、资金管理模式、维修基金、设施设备、历史使命、管理工作、新规定、时间、标准
F40;U46
2009-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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