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和”物业服务纠纷”司法解释稿修改意见的第三次报告
@@ 最高人民法院:贵院于6月16日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后,我会再次组织人员对两司法解释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我会认为,与前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更为成熟,尤其是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和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分别制定司法解释的作法,使法律关系更加清晰明确,在立法理念上较前两稿具有根本性突破.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物业服务、司法解释、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若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关系、应用、讨论研究、审理、立法理念、组织、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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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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