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 (2007年9月25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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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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