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91.2007.09.022
民主、科学的立法精神为物业管理保驾护航
@@ 《物权法》起草工作始于1993年,历经14年,始终坚持一种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精神.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草案的物权法编进行初次审议.2005年7月,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布,共收到意见1万多件,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几次论证会.还到一些地方,如深圳、昆明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充分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群众、专家学者、中央有关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在征求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草案进行了六次审议,审议次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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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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