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91.2006.11.017
不为拿证读死书要为执业担责任
@@ 由人事部、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施行,对物业管理行业而言是一件大事,是继<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以后,一项特别重大的举措,是证明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一个新兴的专业行业被社会所认可、被市场所接受的又一有力证据.最近,笔者有幸参加了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受与有志从事物业管理并成为物业管理师的同行共勉:不为拿证读死书,要为执业担责任.
物业管理、资格认定、制度、暂行规定、行业、管理条例、人事部、建设部、专业、证明、证据、责任、社会、考试、场所、颁布
R19;D03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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