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515.2003.06.026
建立医事鉴定制度的必要性探讨
现实中存在相当比例的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只要医方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建立对于医疗过错予以专业鉴定的医事鉴定制度,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的医疗过错责任认定之必须,也是最大化实现司法公正公平之追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事鉴定、医疗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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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2;D920.4(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04-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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