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加成政策性亏损的补偿测算
目的 分析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政策性补偿标准,为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提供实证参考依据.方法 利用2008-2011年的卫生部全国卫生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采用价格平移法对公立医疗机构补偿费用进行模拟分析.结果 县级医院的诊疗费定为20元,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费定为10元.结论 药品加成政策性亏损的补偿应由政府、医保、个人三方共同承担.这样即不增加患者的负担,也不使医疗机构利益受损,使基层医疗机构的收支维持平衡.
药品零差率、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政策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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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 ;X3
广西医疗卫生重点科研课题资助重2011133
2016-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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