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伦理规制下亲子关系的法律认定
以辅助生殖技术所进行的生育模式对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易引发伦理问题.法律在对各种辅助生殖方式进行相应限定外,关键是要相应地对亲子关系作出规定.未经丈夫同意的同质人工授精(AIH)所生子女应被认定为婚生子女.未经丈夫同意的异质人工授精(AID)所生子女,丈夫享有婚生子女否认权.妻卵之同质体外受精和异质体外受精以及捐卵之同质体外受精所生子女分别与AIH、AID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并无二致,但鉴于伦理之目的,法律对捐卵之异质体外受精和代理孕母应予以明确禁止.
辅助生殖技术、家庭伦理、亲子关系、立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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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9(法学各部门)
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4年规划项目“亲属法人性秩序的解构与立法建构研究”14FX06
2017-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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