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663.2012.10.016
论精神障碍病患非自愿治疗特别限制原则
精神障碍诊疗行为应当尊重患者的自主权,遵循非自愿治疗特别限制原则.2011年《精神卫生法(草案)》基于非自愿医疗特别限制原则对非自愿治疗的收治标准、送诊主体、收治程序、异议及鉴定制度等均做了规定,比现行医疗惯例有很大突破.但该草案规定的收治标准存在模糊性,送诊主体过于宽泛,收治程序存在缺陷,异议及鉴定制度也存在不合理之处.
精神障碍、非自愿治疗、医疗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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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9(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江苏省社科联项目"‘被精神病’语境下精神病患收治制度完善"研究成果11SC-071
2012-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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