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131.2021.01.019
一起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以"短租公寓"形式擅自营业的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营销已成为住宿场所的主要推广和销售渠道.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处于模糊状态的经营类型,如"短租公寓""日租房"等,在界定其是否属于开展住宿经营行为时,行政部门内部也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通过分析一起经由网络巡查线索发现的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以"短租公寓"名目擅自开展住宿经营活动的典型案例,探讨关于通过网络途径获得违法线索、多渠道取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认定违法事实、监督执法难点、法律适用等方面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执法建议,总结办案思路,为各级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机构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借鉴,增强住宿场所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巡查、无证经营、短租公寓、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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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6.4(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2021-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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