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131.2020.05.004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法律义务条文的分析与运用
法律义务对于明晰法律责任和监督执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在实务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就《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规定的79项法律义务进行解析,整理分析其中的义务主体并找明主体的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归纳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以积极作为性义务为主、医方的法律义务重于患方、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不完全对等性这三个法律义务的特点入手,深入思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的法律义务,进一步对卫生监督执法提出建议.
卫生监督执法、法律义务、法律责任
27
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21-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