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131.2017.04.023
浅析卫生计生共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共同违法行为,但对共同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原则,无论是行政实体法还是行政程序法都鲜有涉及.本文尝试从一起案例入手,介绍当前在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执法实务中常用的两种原则,并提出在处罚共同行政违法行为人时,应遵循对外适用连带承担、对内按各违法行为人在共同违法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和所起作用大小区分责任,这一观点应成为具体适用卫生计生行政法律法规相关处罚共同违法行为人的基本原则.
卫生计生、共同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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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17-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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