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131.2016.06.008
深圳市2014—2015年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工作效果的调查结果分析
目的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文利用2014—2015年对深圳市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效果的调查结果 数据,评估《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执行效果,并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促进条例有效持久实施以及科学合理地配置公众教育资源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抽取检查禁烟场所,并对场所管理人员发放《关于禁烟的态度和效果评价问卷》;采用拦截调查法对公众发放《关于禁烟知识、对禁烟的态度及效果评价的问卷》.结果 2015年公共场所禁烟标识张贴率为79.1%,张贴合格率为51.6%;92.0%的管理者及86.8%的公众非常支持室内全面禁烟;20.2%的管理者及11.2%的公众认为场所控烟效果非常好,46.8%的管理者及37.8%的公众认为场所控烟效果比较理想.与2014年相比,2015年管理者对室内全面禁烟的态度和评价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公众对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支持率有所上升(P<0.05),对效果评价两年比例分布也有差异(P<0.05).结论 深圳市公共场所控烟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政府部门、公共场所及公众的共同参与.卫生部门需加强烟草危害及禁烟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禁烟意识,增加公众的依从性,并加强执法力度;场所管理者需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公众需自觉遵守禁烟规定.
控烟效果、评估
23
R126.4(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36-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