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按照消毒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化学指示物,以及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第三类是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
消毒产品、灭菌效果、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生物指示物、消毒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毒器械、风险程度、安全、菌制剂、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一类产品、卫生用品、使用对象、皮肤黏膜、灭菌物品、经营行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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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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