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6131.2013.06.019

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罚则中“逾期不改正”的法律适用问题及解决对策

引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距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在这两年多的执法实践中,《细则》为监督员的实际执法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但与此同时,一些对法条理解和运用上的分歧也得以凸显,其中,对《细则》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中都涉及到的“逾期不改正”行为的理解就不甚统一.这种争议主要集中在2方面:(1)逾期不改正的内容;(2)追究逾期不改正之责的时限.因上述模糊之处直接会涉及到法律适用以及执法程序,作者在文中予以剖析探讨并在执法层面上提出处理建议.

逾期不改正、法律适用、解决对策

20

R126.4(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79-581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1007-6131

11-3803/R

20

2013,20(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