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开展2013年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专项监督检查.2013年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和医疗广告三个方面.医疗废物方面,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的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集中处置情况,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以及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等情况.
国家、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专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监督检查、医疗机构、集中处置、放射诊疗、医疗废物分类、卫生安全防护、废物管理制度、暂时贮存、应急方案、医疗广告、学校卫生、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监督执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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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TM4
2014-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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