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一)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二)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三)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四)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微生物、食品安全法、人民共和国、植物、食用习惯、食品成分、实施条例、动物、物品、结构、规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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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S37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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