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77-6131.2010.05.015
探讨良性社会互动在卫生执法中的应用
随着卫生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全国各地陆续成立了建制为事业单位的卫生监督所,负责食品、公共场所、医疗保健、传染病、放射、职业卫生等综合执法工作.卫生监督所作为一个新单位融入社会中,与一些单位、场所和个人发生了交往,形成了社会互动.准确地做好卫生监督所的定位,了解卫生执法工作社会互动的必要性,合理利用社会互动方式,搞好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关系,从而实施社会良性互动,可以更好地提高办事效率,取得事半功倍的办事效果,是卫生监督人目前需要解决的最现实的课题.文章分三部分对课题作了探讨:一是社会互动方式的合理利用;二是卫生监督社会互动的必要性;三是社会良性互动在卫生执法中的应用.结合工作经历,一些内容还予以举例说明.
社会互动、卫生执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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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6(行政法)
2010-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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